公路上的抛撒物 小到矿泉水瓶 大到货车上的运载货物 都像一枚枚“不定时炸弹” 危及着车辆的行车安全 近日就有一位司机 遭遇到了“飞来横祸”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3日10时22分,张某某驾驶一辆大型汽车,在孙家岔镇336国道与贺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影像,确认事故是因张某某驾驶的大货车所载货物捆扎不牢靠,不慎掉落路面,导致后方驶来的贺某某驾驶的小车撞上掉落物,造成小车左前胎爆胎。 当事人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张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货车出发前驾驶人一定要仔细检查货物装载情况,确保安全,以免掉落误伤发生意外。 来 源:店塔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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