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山西老乡,常年做砌墙、粉刷、防水、贴瓷砖。去年8月份,有一个业主叫他去砌墙、贴瓷砖,结果站在凳子上修整瓷砖的时候,从上面掉下来了,导致右手胳膊骨折。受伤后,被120送到了医院。业主倒是垫了3000块钱医疗费。因伤的比较重就住院了,前后花了3万多。2023年回山西老家过年前,业主把装修的工资结给了他,但就是不提受伤住院赔偿的事。过年后,他找业主要过几次,业主也不理他。还报了警,警察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为了这个解决这个事,他去咨询了律师,律师分析后告诉他:1、业主将自己购买的房屋装修中的砌墙、粉墙、厨卫的防水、贴砖等涉及瓦工的工作交给他施工,因为这个工作需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他正是从事该职业的人员,具备上述所需的条件,完全有能力完成业主交付的工作;2、他接受业主的工程后,自行携带专用工具至现场施工,在工作中,对工作如何安排拥有完全的自主权,业主并不干涉;从他进场施工至完工时止,期间业主没有支付任何劳动报酬,只是在工程完工后,业主才根据他提供的工作量及结算单支付报酬。因此,他根据自己的技能,携带自己的专业工具,根据自己的安排,按业主的要求完成工作,并在完成工作后一次性获得报酬,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关系为承揽的法律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他作为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未能在蹬上凳子前对凳子是否平稳进行检查从而造成自己从凳子上跌落导致骨折,在此过程中业主没有任何过错,依照法律规定,业主作为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目前这种情况,神友们还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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