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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 发表于 2024-3-29 09:06:5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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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新区街道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


      为防止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环境,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第一条 我街道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弃置于河道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包括小麦、油菜、玉米等其他农作物秸秆)。共同保护好环境,防止焚烧灾害发生,是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保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 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范围:各村所辖区域,特别是滨河新区辖区周边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等,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第三条 各村民委员会要全面开展群众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搞好巡查,教育和约束村民自觉禁烧。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要求对秸秆进行科学处理,变废为宝,实现综合利用。特别是全乡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林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环保理念,互相监督,积极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不要焚烧秸秆。
    第四条 凡违反有关规定,出现焚烧现象的,各村可依照村民自治相关村规和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投诉、检举、揭发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行为,举报电话:0912–8310002
    第六条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来源: 滨河新区街道办事处

苏格 发表于 2024-3-29 15:24: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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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好运连连 发表于 2024-3-29 15:32: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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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贝儿 发表于 2024-3-29 18:04: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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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丶 发表于 2024-3-30 08:01: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没用的专家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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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时光 发表于 2024-3-30 21:54: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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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虫 发表于 2024-3-31 00:06: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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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虫 发表于 2024-3-31 00:06: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就能欺负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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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虫 发表于 2024-3-31 00:07: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现在专家比病毒还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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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913 发表于 2024-3-31 00:08: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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