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一 5月12日22时20分许,乔某驾驶车牌号为陕K23***的小型汽车从锦界镇高家堡小区出发,沿锦界镇政通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政通路与迎宾路十字路口附近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尔林兔中队执勤民警查获。 ![]() 民警现场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为203mg/100ml,后民警将驾驶员乔美丽传唤至锦界镇开发区医院抽血并封存,经榆林市公安局交通司法鉴定中心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鉴定,结果为154.2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 曝光二 5月8日21时许,交管大队锦界中队组织民警在辖区长城街锦界卫生院附近的道路进行例行排查机动车及驾驶人违法行为时,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陕K****9的白色“帝豪”牌小型汽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刘某满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 酒驾醉驾是交通事故一号杀手,会影响驾驶人的神经反应,导致精神恍惚,产生幻觉,嗜睡等情况出现,严重威胁驾驶安全。另一方面,还会导致车辆失控,对周遭的行车、路人、公共设施造成严重危害,一旦发生冲撞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于:神木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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