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9)]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导致亡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深刻。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进楼入户,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5月23日、5月29日、6月5日、6月12日,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分别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夜查行动。一、主要查处问题:一是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二是在其他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三是采用“飞线”等违规私拉电线电缆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二、针对相关问题处理方式:一是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两千元整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是在其他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三、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处理方式:一是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是是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电动自行车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行为;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来源丨 神木市消防救援大队、神木融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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