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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城管 发表于 2024-11-6 15:32:3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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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群体眼中,城管有着不同的形象:面对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他们是威严的执法者;面对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他们是群众的守护者;面对“停车难”“买菜难”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他们是城市的服务者。但一些不明真相的市民,总把城管与“暴力执法”联系在一起,片面的看待城管执法工作。其实,奔走在城市大街小巷的城管执法人,他们经历着不为人知的艰辛、承受着不被理解的委屈、面临着无处不在的危险。

近期,在神木市发生两起辱骂、伤害城管执法队员的恶性事件,违法行为人最终均受到了行政拘留处罚。第一起案件发生于2024年9月11日15时50分许,在神木市神华路华天雅致酒店楼下,两名执法队员在开展城管执法及宣传工作时,醉酒人员崔某无故用不雅言语辱骂执法队员,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两名受害人的陈述、辨认笔录、监控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神木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崔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第二起案件发生于2024年10月15日13时48分,在神木市宏光路中段,商贩苗某不听城管人员劝离,出言辱骂、推搡工作人员,后苗某手里拿的剪刀不慎将城管人员手指划伤,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供述和辩解、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受伤照片、视听资料、工作证明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神木市公安局继业路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城市管理工作关乎万家灯火,每一名城管执法人都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着,用汗水、泪水浇灌着这座城市的发展,我们不能让城管执法人流汗流泪还流血!





温馨提示:城管执法队员的执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威胁、辱骂执法队员,阻碍执法队员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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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 发表于 2024-11-6 20:16: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第一次见吹城管的,你这个比汉奸还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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