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上有电动车的神木人肯定都被突然的严查吓到了。有好多人的车直接就被交警叔叔扣走了。![]() ![]() 从今日开始,神木交警中队将在城区持续一个月对所有二轮车,三轮车进行严查。交警将对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不可逆行 ![]() 乱停乱放 ![]() 有电驴的朋友们,一定要小心呐! 关于使用四轮电动车的温馨提示 全市广大群众: 电动车作为一种新能源交通工具,以其绿色环保、使用方便、价格低廉等优点受到了不少群众的亲睐。但是,由于当前电动车销售市场不规范,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所谓的老年代步电动四轮车、旅游观光电瓶车,绝大多数属于机动车的范畴。但是这部分电动车辆中多数车辆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公告目录,所以消费者购买后无法办理注册登记,自然不允许进入具有公共通行性质的道路通行。 为了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全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从而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电动四轮车、旅游观光电瓶车的使用有关注意事项做如下提醒,请广大群众多加注意,切实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使用电动车时,必须向销售商认真核实所购车辆是否属于可以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并且索取注册必须的合格证、购车发票,并看能不能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二、不得驾驶未取得机动车牌照的电动四轮车、旅游观光电瓶车等机动车进入具有公共通行性质的道路上行驶,这些车辆仅限于在相对封闭的厂矿、单位内部或旅游区内道路上使用。违法进入具有公共通行性质的道路上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后将依法给予处罚。
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2017年11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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