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虾米# 于 2018-11-10 11:56 编辑 昨天晚上,众人期待的祥福家园摇号名单终于在万众期待中出炉了! 12635户进入摇号申请的家庭一定是紧张万分,可以想象为了这套房子,他们奔波了多久,承受了多大的压力。 昨晚8点多,名单公布,1516户幸运家庭进入公示名单。 1、名单公布后,有网友注意到了名单里有一些年龄偏大的申请者,有人便疑惑:难道申请祥福家园没有年龄限制么? 小编仔细查看了政府关于祥福家园的配售实施方案,在不符合申请条件中,并没有提到申请年龄这一项。所以,可以说,摇号公示名单中出现年龄偏大的申请者是正常的。 六、不符合申请条件情形 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本次配售的共有产权房: (一)虽未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登记,但在神木市区实际拥有房屋的(含商业用房、小产权房) (二)在神木市区房屋被征收迁且取过拆迁安置补偿金或已接受实物安置的 (三)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包括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 (四)家庭成员之一系财政供养人员或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协管员可报) (五)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2、名单出来后,有网友便发帖询问有没有要转让祥福家园房子的,还有要租赁的,那么,祥福家园这类的共有产权房到底能转让吗? 方案表明: (六)共有产权房原则上不得转让,购买满5年后,确需转让的,必须取得完全产权方可转让,转让人不得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七)市政府对配的共有产权房进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有权取消其购房资格并按折旧价格回购; 1.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家庭入口及住房状况的 2.将配售的共有产权房转借,转租、转卖的 3,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 十ー、监督管理 (一)对所公示申请家庭有异议的,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或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擅自将共有产权房交易或者改变用途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共有产权房配售工作,对在配售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相关文件如下: 3、祥福家园摇号公示名单公布后,接下来就是办理入住手续了! 办理入住手续。 具备入住条件后将公告通知购房家庭办理入住手续。公告发布后,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神木市祥福家园共有产权房购买通知书》到市房管办结算房款,并签订共有产权房屋购买合同。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办理结算手续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购,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已缴纳的购房预付款以退还。 4、祥福家园房屋的一些情况 房屋面积: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在67.83至80.76平方米之间,每间地下室建筑面积在6.46至27,09平方米之间,具体面积以神木市房产测绘大队测绘数据为准。 室内情况:室内简装(地板铺设,卫生间、厨房吊顶、马桶,面盆,洗菜、灯具安装) 最后, 恭喜这1516户家庭喜提住房! |
鹏哥哥来了 发表于 2018-11-10 11:17 抱怨几句也是人之常情 而且又是房子这样的大事 但总的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 |
鹏哥哥来了 发表于 2018-11-10 11:17 不可否认,你说的是一些现象,但是,公证处未进行现场公示,而是再近6个小时的加班加点才整理出的名单,请问名单既然现场都出了,这6个小时期间到底在整理什么。而且现在全国上下都在打造法治政府,公证处明显违返<陕西省公证摇号细则>之摇号现场进行公示的条例,如果你不信,可以翻翻法律规定,不要抨击广大民众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