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2017、2018年响应神木市政府号召应聘到神木市各个小学的青年辅导员教师。 受聘后,我们爱岗敬业、勤勤恳恳的工作。对待学生耐心、用心,努力给学生营造一个“紧张、团结、严肃、活泼”的学习氛围。同时力争做一个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老师”。 然而,我们工作中一些不公正的待遇悄然而至,使我们相当一部分人不能接受,严重打击了我们工作的积极性和高涨的工作热情。 在我们应聘之初市政府曾发文明确,我们这批青年教师是“有岗无编、同工同酬”的,这一点在神木市教育局刘局长以及局里各位领导开会时也多次强调。 但事实上与在编教师相比,我们冬天没有取暖费夏天没有降温费,而且学校量化也少的可怜,实际仅仅靠低工资过活,真正的付出的没有得到教育局当初承诺的回报。现在更是连年终奖也不能与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这样的区别对待,实在是让我们措不及防,从心理上难以接受。 这已经不仅仅只是钱的问题了,教育局领导们曾多次强调的事情不能真正落实执行到位,恐将影响到政府形象和各位领导们的威信。 往小的方面说,同样的在一个单位上班,待遇却不一样,确实也影响心情,而且影响教学质量。而且我们这批青年教师有的已经成家,拖家带口的负担也比较重;有的则是在谈对象,差别对待这么明显,未免会让他们都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从而无心工作,萌生退意。 这次义务教育阶段给在岗在编的普遍老师调资,为什么不给我们这些致力于农村基层岗位同工同酬的小学辅导员调资?为什么各个文件多次提到“有岗无编,同工同酬”,追加的目标绩效奖金,站在教育一线的小学辅导员老师却参照协管员发放,没有同工同酬?2017年提前离岗或退休教师奖金是全额发放,而身在教育一线的我们却是别人的一半,实在是情理不合。 《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也必须遵循同工同酬原则,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待遇也应一视同仁。 考虑到以上种种情况,我们恳请各位领导能够履行承诺,让我们真正做到与在编同事一样“有岗无编、同工同酬”,我们也必将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圆满出色地完成教学任务,向神木市各小学学生家长以及各位领导们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诉求人:神木市全体辅导员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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